·《长江航运七十年》·第五章春潮激荡6

第六节  航运支持保障系统的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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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航政管理进一步加强

(一)理顺体制加强监督

“文革”时期,长江航运安全管理严重削弱,全线安全监督人员最少时仅80余人。19771978年,各级安全监督机构得以充实,增设若干处、站;相继恢复船舶签证、船员考试,修订新制各项航行安全规章制度。19795月,长航局明确安全监督部门的任务与职责。1114日,长江航政局重新公布局属各分支机构管辖范围,并在汉口召开全线安全监督会议,强调重点抓好船舶管理,确保航行安全。1979年,长江航政局监督力量得到加强,全线职工达1 109人,配有巡逻艇42艘。

198015日,交通部《关于长江港口开放后港务监督和船舶检验工作安排的通知》规定,长江航政局负责长江各开放港口航行国际航线船舶的监督和检验;由长航局和长江航政局成立引航站,统一负责干线以外的进江船舶引航工作。214日,张家港、南通、南京、芜湖、九江、武汉、城陵矶、重庆8个港口开办外贸运输业务,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办事处,在长江区港务监督局的统一领导下,履行对航行国际航线船舶的监督和检验职责。

1981616日,长江航政局成立引航站,在不增加管理人员编制的前提下,先在南京分局和南通处设立引航站,为沿江各省和沿海进江船舶提供引航服务。198357日上午640分,引航员陈守德、吴民华、施歧元3人首次引领巴拿马籍“日本商人”轮首航张家港港。到“六五”末,引航总站设6个引航组、1个引航办事处,引航员163名,引领船舶3 295艘次,其中外轮强制引航250艘次。引航工作安全、优质、及时,迅速适应了长江对外开放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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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艘进入长江的船舶——巴拿马籍“日本商人”号

 

1989年,交通部长江航政局正式更名为交通部长江港监局,重庆、宜昌、武汉、九江、芜湖航政分局及万县航政处分别更名为重庆、宜昌、武汉、九江、芜湖、万县长江港监局;南京航政分局、镇江航政处和南通、张家港港航监督局更名为交通部南京、镇江、南通、张家港长江港监局。截至1990年,共对6 480艘次航行国际航线的中外船舶进行审批并办理进出口手续,引领中外船舶26 370艘次,其中引领50多个国家的5 367艘次外轮。

(二)保障长江船舶运输安全

改革开放以来,长江航政部门致力于变单纯管理为服务管理,变被动管理为主动管理,变单一管理为全面管理,依法治理水上通航秩序,强化现场监督,努力建立长江船舶航行新秩序。

1980年,在长江下游宝山嘴至江阴感潮河段及牧鹅洲、寡妇矶、道土袱、掀棚嘴、葫芦山、马当嘴、大王庙及黄州新滩等8个弯道,对干线船舶推行分道通航制。1984年,加强与地方航政部门的联系与协作,重点开展水上交通秩序的整顿;在事故多发的镇江都天庙至三江营30千米航段,对所有通航船舶实行水上交通安全管制。加强桥区、库区、油区的安全监督管理,全年纠正船舶违章14 929艘次,纠正桥区违章1 650艘次。“六五”、”七五”时期,根据国家有关水上安全法规,建立了长江干线港航监督与安全管理规定规则等8大类、225个条规细则,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完成对25 883人次船员的考试,航政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绩。

(三)实施“三航一港”管理体制

198031日,湖北省实施“三航一港”(即“航运、航道、航政及港口”)统一管理。其他省市相继形成“三航一港”管理模式,几个业务部门合署办公,组成一套领导班子。这既精简了机构,又便于统一指挥和管理。江苏省交通厅19876月设立港航监督局,管理水上安全,港航监督人员从1 100人增至2 365人,在全水系港监力量最强、人员最多。

19819月,长江航政局及芜湖分局、安徽省交通厅及地方监督部门首次实行“航政大联合”,整顿长江航行秩序,开展安全大检查,纠正违章航行,收到较好效果。到“六五”末,航政大联合进一步推广。

(四)海损事故实行目标责任制

1984年,长江水系已有800多家轮船公司,运力6 943万吨,中央、地方、个体拥有运力各约1/3。虽然航政管理不断加强,但海损事故未能得到有效扼制。1988年,海损事故上升到466件,比1983年增长一倍多。一些重大事故令人痛心,教训深刻。198758日,“长江22033”船队与南通轮船公司“江苏0301”渡船碰撞翻沉,死亡114人,李鹏总理亲自过问; 198912日,“长江62008”船队油驳燃烧爆炸,大火持续154小时才被扑灭,两艘3 000吨油驳和所载4 800吨原油全部烧毁; 627日,湖南“湘常11008”机驳载50吨苯酚在长江荆河口倾覆,250桶苯酚全部沉入江中未能打捞成功,李鹏总理亲自批示国务院有关部委办赴现场调查处理。

为扭转这种被动局面,长江航政局根据不同时间、航段、水位、船舶流量和航道情况,找准薄弱环节,确定每年工作重点,实行目标管理。1986年确定交通管制、港区及船舶航行安全三个重点,事故下降15%为目标。1987年,以渡船和乡镇船舶为重点目标管理。1988年,重点整治川江河段的航行秩序。 

 

二、船检业务能力的提升

(一)建立干线独立的船舰体系

为适应江海直达运输发展,长江船检部门对管理体制进行较大调整,逐步成为集船舶、船用产品检验、规范科研、人员培训于一体的机构。

1983119日,交通部发出《关于加强地方验船工作的通知》,规定按省、地、县设立处、所、站,实行三级管理,地方专职船检人员按检验登记船舶总数至少每6 000总吨配船体检验人员一人,每3 672.0千瓦配机电检验人员一人。由此,长江水系地方船检机构逐步建立和完善。19843月,交通部决定长江船检部门与长江航政管理分管,自成体系。9月,全线15个检验办事处、检验站全部从长江航政局分出,改由船检局直接领导,以重庆、宜昌、武汉、芜湖、南京航政分局检验科和各航政处检验组为基础,分别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重庆、宜昌、武汉、芜湖、南京分局及船舶检验处,长江船检部门第一次成为国家船检局的直属机构,长江干线形成独立完整的船舶检验体系。

(二)扩大船检对内对外业务

改革开放以来,长江运输方式不断改进,不仅涌现一批新型船舶,而且出现了“海船江造”的新情况。长江船检部门打破江海界限,从单一内河船舶检验发展到江海各类船舶检验,包括对进入长江港口的外籍船舶进行检验。

1981年青山船厂首次为新加坡航商建造船舶,中国船检局长江区办事处与英国劳氏船级社首次联合检验。1982年劳氏船级社给“银星”、“银光”两轮颁发入级证书,并在《劳氏验船报告》上专文介绍。6月,国家船检局颁布《船舶和船用产品监督检验条例》,强调船检部门必须做到“质量第一、保障安全”。19835月,国家船检局公布《船用产品检验规则》,长江区办事处编写《船用钢板检验须知》、《电动液压舵机检验须知》等具体操作规程,规范船用产品检验工作。船用产品检验业务的发展,既发挥了国家船检部门的技术监督作用,又促进产品创优和新产品开发,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长江船检部门的涉外产品检验业务发展较快,先后与英国劳氏船级社(L R)、德国劳氏船级社(GL)、挪威船级社(DNV)、美国船舶局(ABS)、法国船级社(BV)、日本海事协会(NKK)等签订联合检验协议。1981年,与外国船级社联合进行船用钢板、电焊条、铸锻件、甲板机械等产品认可工作。1982年,与DNV验船师对武昌造船厂承建的6DNV级三用拖轮联合检验;1983年,与GL验船师对武昌造船厂建造的4 400吨多用途集装箱船联合检验;1985年,与ABSGLLR船级社对武钢船用产品联合认可。这些联检认可工作受到国外同行欢迎和好评,加强了国际船检合作与技术交流,提高了中国船检部门的国际声誉。

(三)编制船舶建造规范

19781982年,船检部门组织修订编制长江水系船舶规范。经认真调查研究、反复计算分析和广泛征求意见后,197881日发布《长江水系钢船建造规范》。后相继制订和公布《长江水系船舶隐性和载重线规范》(1980年)、《内河船舶乘客定额与舱室设备规范》(1981年)、《长江水系营运船舶检验规程》(1982年)等,形成第二代内河船舶规范。198571日,船舶检验局河船规范科学研究所在武汉成立,标志着中国河船规范研制工作进入了新阶段。 

 

三、长航通信在改革中的发展

(一)实施通信体制改革

1984年,长航局根据交通部(84)河信字89号通知要求,改革长航通信体制。对各长江航运公司和港口的干线通信设施及人员进行重组,组建长江航务通信导航管理处,作为长航局直属单位,统一管理全线通信机构人、财、物,成为长江航运通信的主体,逐步发展成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下辖重庆、宜昌、武汉、芜湖、南京、上海6个通信导航区和28个通信导航段。部分作为长轮总所属业务部门,成立各企业通信导航处,另有部分人员划到港口。长江通信实行人、财、物统一管理后,通信技术、业务明显进步。

(二)改造船岸通信设施

随着半导体技术发展,适合长江使用的PH-5型无线电话研制成功,有效通信距离达30千米。19783月,长航局批准长江下游各类船舶装备PH-5型无线电话。19797月,长航局颁发《长江船舶使用无线电话联络办法》;1980年,长江干线所有船舶均配备PH-5型无线电话。4月,交通部批准长航局在汉沪线上设立18座甚高频无线电话基地台,2座高频单边带无线电话基地台,在4艘大型船舶上装设单边带无线电话。首次在“东方红19”轮安装试用甚高频无线电话,有效通信距离可达50千米。9月,长航局颁发《关于长江港口使用甚高频无线电话的频率分配及有关规定》。19832月,汉口以下港口正式开放甚高频系统;8月,交通部批准将汉沪无线电话工程向上延伸,在洪湖、监利、城陵矶、沙市、枝城、宜昌、万州、涪陵、重庆建设基地台。至“六五”末,先后投资350万美元,引进29座甚高频基地台。投资470万元,由国内组织生产有线、无线转接控制台等配套设施。至1985年,长江共有1 000余艘船舶安装甚高频无线电话,建成国内规模最大的船岸甚高频通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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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5月,交通部发文要求汉宁两港改进海轮进江通信,投资275万元改造汉申、汉渝线江岸电台,更新增设短波单边带或双边带收发信机33部。197911月起,长江干线大部分客轮承办国际公众船舶电报业务,乘客可随时将电报发往国外及港澳地区。19804月,长航汉口通信总站电台与交通部正式开放单路传真电报通信。1983年,长航局批准对汉口集中发信台进行配套完善。1986年,长江通信导航处所属重庆、宜昌、武汉、芜湖、南京、上海六座岸台开放传真通信,随后又对各通信导航段开通有线传真业务。

(三)成立无线电管理机制

1989年,交通部以交无〔89303号文批复成立交通部长江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由长航系统海事、公安、通信等单位领导组成,长航局领导担任。主要职责为:受部委托组织、管理长江船岸通信导航网,统筹安排长江无线电台的建设布局;贯彻国家和交通部无线电管理委员会颁布的通信政策、法规,制定长江通信导航具体实施细则;审批核发长江范围内的交通部直属水运企业及各港务局船舶电台执照,核配水上业务甚高频无线电话频率等。

(四)建设干线传输及枢纽楼工程

汉口通信枢纽作为汉渝有线扩建工程的一个项目,投资100.3万元,建筑面积3 311平方米,1978年建成投入使用,1979年通信总站全部迁入。19801115日,交通部批准汉口建设2 000线纵横制交换机,工程总投资221.34万元,1981117日正式开通,成为当时全国交通系统容量最大的纵横制交换机。实现长航在汉各机关、生产部门内部电话及与市话网的自动转接,为长江各港航单位的长途自动、船岸自动交换打下了基础。

葛洲坝工程通航设施一期投资300万元,建成1 000线纵横制交换机、人工长途台等配套设施,开通至艾家河、南津关的12路载波电话。为保障葛洲坝船闸通信指挥发挥了积极作用,标志着长航在宜地区的电话交换中心开始运行。二期工程建成宜昌通信枢纽楼3 061平方米,成为宜申、宜渝微波及三峡库区淹没复建与汉—宜光缆工程的重要节点。

19813月,对贵池至芜湖长途有线通信工程进行扩建改造,安装12路载波电话及配套设备,工程总投资95万元。10月,交通部批准投资199万元建设重庆通信枢纽,建筑面积2 150平方米,建设1 000线纵横制交换机、人工长途台等配套设施;1986年正式投产使用,成为长航在渝地区的电话交换中心。

1984年,南通、张家港、镇江、黄石、沙市、枝城等港口建设通信枢纽楼,安装360450线纵横制自动电话交换机,涪陵、万州分别安装200~400线纵横制交换机,城陵矶安装模拟程控交换机,成为当地港航系统的电话交换中心。1988912日,芜湖通信综合楼工程与芜湖港务局合建,总建筑面积6 716平方米,通信部分2 911平方米。198911月,交通部同意建设南京通信枢纽,工程总投资679万元,建筑面积4 032平方米,成为长航在宁通信枢纽中心。

为适应长江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交通部与水利电力部合建宜申480路数字微波通信系统,长航占120路;交通部批准长航宜申微波总投资4 868万元,包括干线分摊投资1 050万元。微波电路全长1 318千米,设干线微波站38个,连通至宜昌、枝城、沙市、汉口、黄石、九江、安庆、贵池、铜陵、芜湖、马鞍山、南京、镇江、张家港、南通、上海通信枢纽的16条支线。5 500多用户进入长江长途自动交换网,形成以汉口为中心的甚高频联播网、船岸无线电话转接网,初步建成汉口、芜湖、上海计算机远程分组交换网。

四、长航公安发展的新时期

(一)加强机构建设

改革开放初期,长江出现民工潮、学生潮,客运量大幅增长。为维护客运治安秩序,长航公安机关加强客轮乘警力量。1984年,长航公安局所属武汉、重庆、芜湖、上海分局共设96个乘警队、375名乘警,分布在96艘客轮上,乘警占全局人数的19%。设立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分局,负责保卫葛洲坝船闸。截至1990年,长航公安局共设6个分局、3个港口公安局、15个直属派出所和1所人民警察学校,形成比较完整的公安保卫系统。

(二)平反冤假错案

1978年,长航公安局遵照中央“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的部署,对“文革”时期重要案件进行复查,共平反135人;同时,清理复查“文革”前案件。对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办理的44起案申诉件进行复查。197929日起,根据公安部的要求在全线开展对四类分子的“摘帽”和复查纠错工作。全线共有四类分子142名,经群众评议、上级批准,“摘帽”110人、纠错14人。

(三)整治港航治安秩序

19801982年,长航公安机关针对客运码头大量出现的摊贩、散搬运和车辆以及干线客轮增设夜宵、电影、拍照等项目给治安管理带来的难度,重点抓了重庆、武汉、九江、芜湖、南通等客运码头的治安秩序整治工作,使港口治安面貌有了改善。开展4次打击流窜犯的统一行动,抓获流窜犯343名。督促指导239个基层单位建立了治安保卫责任制,火灾事故逐年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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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近照 

 

作者简介:黄强,笔名常杭,著名长江诗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湖北省作家协会委员,长江作家协会主席,博士,研究员。曾任武汉水运工业学校校长、交通部长江航务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等职。长期致力于长江文化建设,著有《大江放歌》、《大江神韵》、《大江印象》、《大江经纬》、《诗情画意说长江》、《诗赋长江万古流》等诗文集,以常杭、黄山、天方、江月等笔名公开发表诗词作品3500篇,曾获湖北音乐最高奖“金编钟”奖、湖北省行业歌曲创作一等奖等。近作《长江组诗》、《长江组歌》、《长江十赋》、《长江,我的母亲河》、《诗情画意说长江》、长篇小说《雪云顶上》、《又见红叶》(与羊角岩合作)等影响较大;主编出版《中华长江文化大系》、《中华文化系大江(丛书)》、《长江诗词三百首》、《长江航运七十年》、《放眼澳门诗词选》、《当代长江航运发展史(丛书)》、《长江航运文化》、《长江儿女》、《跨世纪的长江航运》等长江文化专著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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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近照 


作者简介:孙新华,笔名新华,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1972年参加工作,在部队和公安战线工作多年。1994年起先后担任芜湖港务局局长、党委书记;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以及芜湖港口有限责任公司总裁等职务。先后荣获全国自主创新优秀企业家、中国海员工会全国委员会金锚奖、中国港口十大风云人物、交通部人事部全国劳动模范、长航十大杰出人物、安徽省改革开放三十年三十人等称号。长期致力于长江港口文化建设,成果丰硕,成为全国交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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